今日关注:打工新鲜事儿 | 好消息!1月1日起,在北京租住保租房可提取公积金!
1月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悉,即日起,在北京市租住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且职工每月的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冲抵房租,减少了租房提取的中间环节。
《通知》规定,职工在北京市租住保障性租赁房的,可依据实际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另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北京市保障房建设部门合作,推行保障性租赁房项目“按月还租”,经职工授权同意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按月将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至保障性租赁房运营方,减少中间的提取环节。
(相关资料图)
7类公积金提取可调整周期
同时,《通知》明确,7类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将增加按月约定的提取周期。
这7类提取事项包括——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婚姻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也就是说,职工申请无房租房及租住北京市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仅可选择按季的约定提取周期,也可选择按月提取。如职工选择共享配偶的以上租房提取事项,约定提取周期也可选择按月提取。
对于因购买京内住房等原因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选择四类约定提取周期,分别为“月”“季”“半年”“年”。如职工选择共享配偶的以上购房提取事项,约定提取也可选择按月提取。
如果职工想要变更提取周期,可登录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对“约定提取周期”进行调整,也可到任意管理部或银行网点办理。除了调整提取周期外,职工还可按照以上流程调整约定提取日期或者约定提取的银行账户。
政策解读
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2〕9号),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的提取业务流程,回应群众对于购、租房提取频率的关切。
租住保租房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北京市租住保租房且该项目经市住建委保租房建设部门认定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流程与北京市租住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一致,提取额度按实际房租计算,同时不得超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扣减10元。
租住保租房如何申请按月还租?
目前,我们正与北京市保障房建设部门积极对接,一些保租房项目可推行“按月还租”。届时,经职工授权同意后,我们会按月将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至保租房运营方,减少中间的提取环节。
租房提取可选择哪些约定提取周期?
职工申请无房租房(每月1500元)及租住北京市商品住房提取的,可选择按“月”和按“季”的约定提取周期。如选择共享配偶的以上租房提取事项的,约定提取周期也可选择按“月”和按“季”。
购房提取可选择哪些约定提取周期?
目前,因①购买京内住房②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③全款购买京外住房、④贷款购买京外住房、⑤大修翻建自建京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选择四类约定提取周期,分别为“月”“季”“半年”“年”。
如选择共享配偶的以上五类提取事项的,约定提取也可选择按“月”“季”“半年”或“年”。
约定提取如何调整提取周期?
您可以登录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在【我要提取】-【已申请提取事项管理】-【约定提取管理】页面中,对“约定提取周期”进行调整。也可携带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到任意管理部或银行网点办理。
除了调整提取周期外,还可按照以上流程调整约定提取日期或者约定提取的银行账户。
如果把按季提取调整为成按月提取,支付的具体时间有变化吗?
将约定提取周期由按“季”改为“月”后,如果当月还未到约定日,则会在当月约定日支付;如果调整时当月已完成约定支付,则不会因周期调整在同一月份二次支付。从下月开始,会在每个约定日进行按月支付。
例如:甲于1月10日办理域内购房提取,约定日为25日,周期为按季度,则4月25日为下一次约定支付日。
若甲在2月10日将约定提取周期改为按月,则2月25日将会进行提取支付;
若甲在4月27日将约定提取周期改为按月,由于4月25日已完成按季的约定支付,下此支付日即为5月25日。
今年还有这些新规与打工者相关——
(综合来源:北京日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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