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应对噪声污染 出台硬核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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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8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日前印发实施的《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相关情况。
据介绍,根据《计划》,针对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特点,实施分类管控,从提高声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噪声源头管控、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统筹社会生活噪声管控等10个方面作出部署。到2025年,全省16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针对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计划》明确要依法将工业噪声相关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按要求完成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编制,并及时发布或更新。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应对噪声污染,出台的举措等相关情况。图为发布会现场。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供图
《计划》针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全省将强化生活住区、公共区域、建筑施工噪声管控。住宅设计方面,严格落实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保障分户墙、楼板的隔声性能;开发建设方面,将新建住房可能受到的噪声影响,在销售场所进行公示,将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位置以及建筑隔声情况,在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设施设备安装方面,对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室内装修方面,实行装饰装修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明确每日施工时段,对噪声扰民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调解。
针对交通噪声污染防治,《计划》明确将合理采用禁限措施。划定机动车禁行和禁鸣的路段、时间并向社会公告,设置标线、标志,通过安装违法鸣笛抓拍、禁止驾驶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或疾驶等方式降低交通噪声负荷。
根据《计划》,在提升噪声监管能力方面,山东省将推进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今年6月底前,完成济南、青岛两市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站(点)的核定工作。今年年底前,济南、青岛市完成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工作,完成14市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站(点)的核定工作,并编制全省16市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站(点)清单,统一纳入国家声环境管理系统。明年6月底前,14市完成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系统安装联网工作。(葛红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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